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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山丹县2013届高三语文上学期第三次模拟考试试题

14. 阅读下面这首唐诗,回答问题。(8分)
  送韩十四江东觐省①
  杜甫
  兵戈不见老莱衣②,叹息人间万事非。
  我已无家寻弟妹,君今何处访庭闱?
  黄牛峡③静滩声转,白马江寒树影稀。
  此别应须各努力,故乡犹恐未同归。

  【注】①这首诗是诗人在成都白马江畔送韩十四去江东探亲时写的。②老莱衣:相传为春秋时隐士,七十岁还常常穿上彩衣,模仿儿童,使双亲欢娱。③黄牛峡:位于宜昌之西。
  (1)请从表达技巧的角度对颈联进行赏析。(4分)
  (2)这首诗情感丰富,请作分析。(4分)
  (三)名篇名句默写(6分)
  10.补写出下列名篇名句中的空缺部分。(6分)
  (1) 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 ,驾一叶之扁舟 。(《赤壁赋》)
  (2)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 ;或因寄所 。(《兰亭集序》)
  (3)野芳发而幽香, ,风霜高洁,______,山间之四时也。(《醉翁亭记》)
  三、文学类文本阅读(25分)
  1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绳子的故事
  莫泊桑

  这是个赶集的日子。戈德维尔的集市广场上,人群和牲畜混在一起,黑压压一片。整个集市都带着牛栏、牛奶、牛粪、干草和汗臭的味道,散发着种田人所特有的那种难闻的人和牲畜的酸臭气。
  布雷村奥士纳大爷正在向集市广场走来。突然他发现地下有一小段绳子,奥士纳大爷具有诺曼底人的勤俭精神,他弯下身去,从地上捡起了那段细绳子。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冤家对头马具商马朗丹大爷在自家门口瞅着他,颇感丢脸。他立即将绳头藏进罩衫,接着又藏入裤子口袋,然后很快便消失在赶集的人群中去了。
  教堂敲响了午祷的钟声,集市的人群渐渐散去。朱尔丹掌柜的店堂里,坐满了顾客。突然,客店前面的大院里响起了一阵鼓声,传达通知的乡丁拉开嗓门背诵起来:“今天早晨,九、十点钟之间,有人在勃兹维尔大路上遗失黑皮夹子一只。内装法郎五百,单据若干。请拾到者立即交到乡政府,或者曼纳村乌勒大爷家。送还者得酬金法郎二十。”
  午饭已经用毕,这时,宪兵大队长突然出现在店堂门口。他问道:“奥士纳大爷在这儿吗?”坐在餐桌尽头的奥士纳大爷回答说:“在。”于是宪兵大队长又说:“奥士纳大爷,请跟我到乡政府走一趟。乡长有话要对您说。”
  乡长坐在扶手椅里等着他。“奥士纳大爷,”他说,“有人看见您今早捡到了乌勒大爷遗失的皮夹子。马具商马朗丹先生,他看见您捡到了啦。”
  老人明白了,气得满脸通红。“啊!这个乡巴佬!他看见我捡起的是这根绳子,您瞧!”他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了那一小段绳子。但是乡长摇摇脑袋,不肯相信。
  他和马朗丹先生当面对了质,后者再次一口咬定他是亲眼看见的。根据奥士纳大爷的请求,大家抄了他的身,但什么也没抄着。最后,乡长不知如何处理,便叫他先回去,同时告诉奥士纳大爷,他将报告检察院,并请求指示。
  消息传开了。老人一走出乡政府就有人围拢来问长问短,于是老人讲起绳子的故事来。他讲的,大家听了不信,一味地笑。他走着走着,凡是碰着的人都拦住他问,他也拦住熟人,不厌其烦地重复他的故事,把只只口袋都翻转来给大家看。他生气,着急,由于别人不相信他而恼火,痛苦,不知怎么办,总是向别人重复绳子的故事。
  第二天,午后一时左右,依莫村的长工马利,把皮夹子和里面的钞票、单据一并送还给了曼纳村的乌勒大爷。这位长工声称确是在路上捡着了皮夹子,但他不识字,所以就带回家去交给了东家。
  消息传到了四乡。奥士纳大爷得到消息后立即四处游说,叙述起他那有了结局的故事来。他整天讲他的遭遇,在路上、在酒馆里、在教堂门口讲。不相识的人,他也拦住讲给人家听。现在他心里坦然了,不过,他觉得有某种东西使他感到不自在。人家在听他讲故事时,脸上带着嘲弄的神气,看来人家并不信服。他好像觉得别人在他背后指指戳戳。
  下一个星期二,他纯粹出于讲自己遭遇的欲望,又到戈德维尔来赶集。他朝一位庄稼汉走过去。这位老农民没有让他把话说完,在他胸口推了一把,冲着他大声说:“老滑头,滚开!”然后扭转身就走。奥士纳大爷目瞪口呆, 越来越感到不安。他终于明白了,人家指责他是叫一个同伙,一个同谋,把皮夹子送回去的。
  他想抗议。满座的人都笑了起来,他午饭没能吃完便在一片嘲笑声中走了。他回到家里,又羞又恼。愤怒和羞耻使他痛苦到了极点。他遭到无端的怀疑,因而伤透了心。于是,他重新向人讲述自己的遭遇,有了更加有力的抗议,更加庄严的发誓。然而他的辩解越是复杂,理由越是多,人家越不相信他。他眼看着消瘦下去。将近年底时候,他卧病不起。年初,他含冤死去。临终昏迷时,他还在证明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一再说:“一根细绳……乡长先生,您瞧,绳子在这儿。”(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奥士纳大爷在赶集路上捡到一段绳子,因被冤家陷害,又受到众人奚落,最后忧郁而死,小说通过这一故事,主要反映了小人物的性格悲剧。
  B.小说中的下层人民思想麻木是非不分,是荒唐社会道德的基础,但奥士纳大爷的死不是社会道德堕落的必然悲剧,而是马具商与他个人纠葛和他个人性格悲剧造成的结果。
  C.马具商是农村小奸商,他狡猾、阴险、诡诈,通过他的行为和举动,可以看出,他的处世哲学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D.小说的语言简练而富有表现力,通篇没有纤巧华美的辞藻,淡淡的幽默与辛辣的讽刺相交织,使全文呈现出含蓄冷峻的风格特点。
  E.这篇小说叙事详略得当,巧妙地处理了“赶集”这样一个特定环境中的群众场面和主要人物的关系,使主要人物形象鲜明,个性突出。
  (2)小说中置奥士纳大爷于死地的力量有哪些?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是如何塑造奥士纳大爷这一主要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的题目是“绳子的故事”,但主要内容是围绕一个老实人而展开的,如果以“老实人的故事”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四、实用类文本阅读(25分)
  1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莫言自述:我平时是孙子 写作时色胆包天
  1957年,我家来了个大学生邻居。他讲,当时他在济南的时候,认识一个山东省比较“腐败”的作家。这个作家 “腐败”到一天三顿吃饺子!我们当时一年也吃不上一次饺子。我当时就问他:“叔叔,如果我将来能够写出一本小说来,我是不是能一天三顿吃饺子。” 所以,我想我最初对文学对当作家的梦想,就是冲着一天三顿吃饺子开始了。我后来把村里面的书借来看了以后,头脑当中才真正有关于文学的概念。
  我的想象力还是不错的。但我的想象力是饿出来的。童年时赶上自然灾害,为了填肚子,野草、树皮,什么都吃,甚至连煤块都敢啃。1961年春天,村里的小学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和小伙伴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啃起来,觉得那煤块越嚼越香,还说着“味道好极了”。
  我小学五年级就被学校赶出来了,就一个人牵着两头牛放牧。那时候我就能从牛的眼睛里边看到自己的倒影。有时候躺在草地上,看到天上的白云,听到鸟叫,听到周围青草生长的声音,和大地发出的气味。这种跟大地接触的机会,这种很长时间孤独地跟动物在一起的状态,都让我想入非非。
  直到现在,我依然动用的还是我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我二十岁以后的东西,基本上还没有正儿八经地去写。
  想象力,也有外来接受的地方。我们山东高密这个地方,离写出《聊斋志异》的蒲松龄的故乡也不远,隔了三百多里路。我听老人讲了很多很多关于鬼神的故事。 上世纪六十年代,死人非常多。我们村子里最高纪录是一天死了18个人。一出门就看到原野里有鬼火在闪烁,而且经常有各种各样火一样的球在天空中飘来飘去。我当医生的姑姑就告诉我,这是狐狸在恋爱。人一旦进入这种环境,就会有一种恐惧,你就觉得你周围充满了一些神秘的生物,你在走路的时候经常听到脚后面有一个声音在跟随着你。
  我的小说语言也是比较庞杂的,这里面既有古典的书面型的语言,也有一些读西方翻译过来的小说这样的语言,更多的还是来自乡土。我们山东话的许多方言土语,一旦写到书上,是非常典雅古朴的古语,反而能够被人理解。我们说一把刀锋利,不说锋利,而说“风快”。说一个姑娘漂亮,也不说漂亮,我们讲“奇俊”。说今天天气很热,我们不说很热,而说“怪热”。
  这些方言土语,写到小说里,完全可以看得懂,而且有非常强的感染力。一个真正的文学家,就是应该千方百计地丰富本民族的语言。不能仅仅把方言土语用到小说人物的对话中,而要把方言土语用到叙述中。
  我从小就是一个非常爱说话的孩子。在我们农村叫做“炮孩子”。后来我写了小说叫《四十一炮》,里面就有一个“炮孩子”,其中也有我个人的经历。也因为我喜欢说话,喜欢说真话,给我们的家里带来了很多的麻烦。所以过了几十年以后,当我要写小说准备发表时,使用的笔名叫“莫言”。就是告诫自己要少说话。 事实证明,我一句话也没有少说,而且经常在一些特别庄严的场合,说出实话来。我觉得讲真话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宝贵的素质。
  如果一个作家讲假话,不但对社会无益,也会大大影响文学的品格。因为好的文学作品,肯定有一个真实的东西在里边,尤其是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群众的生活面貌。
  我有一种偏见,我觉得文学艺术,它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黑暗与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和人性中恶的部分。 所以我的很多小说一旦发表以后,有些读者也不高兴。因为我把有些黑暗暴露得太彻底。当然我不会迎合这样的读者而牺牲自己文学创作的原则。我最近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指《生死疲劳》),写了一个后记,最后一句话就是说“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样写”。
  有人说我为获奖,作品特意贴中国标签?什么是中国标签?我不知道。我在《檀香刑》后记里面说,我想在语言上有我自己的特色,根本不是想写给外国翻译家看。
  一个作家不可能把自己的写作追求限定在一个什么奖上,也没听说哪一个作家为了得什么奖调整了自己写作的方向,改变了自己写作的方法。而且,即便你想改变,变得了吗?该怎么写,还怎么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 文章第一段通过回忆大学生邻居的故事交待了作者文学梦想及文学概念的来源,也让我们对那个历史时期群众物质极其匮乏的生活状态有所感知。
  B. 为莫言的写作源源不断提供素材的是他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二十岁以后就基本上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东西去写了。
  C. 鬼神妖怪的各种传说在莫言的家乡很盛行,尤其是许多老人讲的鬼神故事对莫言后来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D. 以“莫言”为笔名,意在提醒自己少说话,他却一句话也没少说,这种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也属于作者自己要揭示的人性中恶的部分。
  E.这篇文章是莫言被授予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后的自述,平易如话家常,没有故作深沉的情感和晦涩的词汇,一如作者的小说语言一样平实朴素。
  (2)文学创作的成功需要有作者有非凡的才情和丰富的想象力,莫言的想象力是如何获得的?请结合全文概述。(6分)
  (3)文末“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如何理解莫言这句话的内涵?请结合原文简析。(6分)
  (4)老托尔斯泰虽未曾得到诺奖,但他的言说成为诺奖一个隐蔽的信条———“写你的村庄,你就写了世界。”作为世界的基本细胞,作为主体感知的源头和存在的基础,村庄提供了我们感知世界的基本图式,成为我们想象世界的首要依据。莫言几十年如一日地开垦“高密东北乡”(莫言家乡的象征)的文学王国,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对中国文学的启示是什么?请结合原文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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